English Web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一考试)复试细则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1日

初审/蔡环宇 复审/李建军 终审/何加明 责编/刘余




为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相关文件精神,以及《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咨询电话: 028-87092056  蔡老师

二、招生计划

本单位拟招生计划总数8人。其中已拟录取硕博贯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共6人,剩余统一考试招生计划为财政学专业招收2名。

说明:招生计划在考试之后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复试

(一)复试缴费

复试费为120元,缴费方式详见附件。

网上缴费时间:411--416日。

(二)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

时间:4月16日13:00-13:30

地点:格致楼811财政税务学院会议室

考生按要求提供以下【纸质版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3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原件,请务必保证签字盖章齐全;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注册页,请务必保证每学期注册章齐全);往届生需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届生需提供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硕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研究生学位期间成绩单(盖章)复印件;

7)《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含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交要求:个人简历(限1页),为必交材料;②如有期刊论文,需提交期刊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③如有科研项目,需提交包含自己姓名的立项证明或结项证明、课题成果的复印件;④如意欲提交未发表论文,需提交论文原文及查重报告(建议选择中国知网等官方网站)。

其中(1)-(6)项请按顺序装订后提交,(7)单独提交。



2、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考核、导师评价、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其中,专业考核和导师评价部分实行量化打分,满分均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1)专业考核:

学院成立专业面试组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查,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时间:预计4月17日下午1300-1800

地点:颐德楼H座

专业面试采用面试题目与代表性学术成果展示结合的形式进行。面试题目可参考《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专业课科目。

②代表性学术成果展示需选择本人独作或第一作者,或本人为第二作者、硕士阶段校内老师为第一作者的成果。并请在4月149:00前将【个人简历+成果正文】(如为未发表论文,还需提交查重报告,建议选择中国知网等官方网站)发送至fszg002@swufe.edu.cn如需用PPT展示,请在4月169:00前发送PPT至前述邮箱,文件以姓名命名。(一经发送,不予更改)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程序规范,试题符合保密要求,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参加面试的教师当场独立打分。

2)导师评价:由考生所报考导师独立负责,应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包括科研计划书、已发表论文、学术能力、培养潜质等。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

时间:417日上午9:30-1100

地点:经世楼C座

(三)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60% +专业考核×30%+导师评价成绩×10%

其中,专业考核成绩=面试成绩*100%

、录取

(一)录取应遵守以下原则:

1.在合格生源中,依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初试总分均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考核分数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专项计划单独排名,计划单列,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须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学校。拟录取为全脱产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学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或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在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调剂与破格

(一)调剂:因报考导师招生计划的限制而无法录取的上线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学院(中心) 应在复试后向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告知调剂信息,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中心) 提交《调剂申请表》。

(二)破格录取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 无合格生源或合格生源不足;

2. 报考攻读方式须为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创新培养项目除外),综合成绩名列前茅,单科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 5 分,确有突出的科研成果;

3. 破格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 3%;

4. 经学院集体讨论通过,理由充分,并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出具书面说明;

5. 考生须提供翔实的业绩和科研材料。

六、纪律监督和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保密要求,禁止发布、泄露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本细则规定明显与学校强制性规定相冲突者,适用学校办法。本细则未作规定者或不明确者,由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学生缴费操作说明(2023年).pdf


财政税务学院

2023411




Baidu
map